政府將自6月1日起對多項交通違規事項全面加強取締

記者:HAYABUSA 2001-04-26

政府自6月1日起,將針對酒醉駕車等多項交通違規的事項,全面加強取締,提醒駕駛朋友能多多配合。


政府將自6月1日開始加強的取締項目,第一項就是最近社會上層出不窮的酒醉駕車肇事問題,在經過酒精檢測後發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不僅要處以15000∼60000元的罰鍰並吊扣駕照一年,吊扣期間再犯及拒絕接受檢測者,則將罰緩60000元並吊銷駕照。另一項取締的重點,則是對於駕駛人將六歲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單獨留置在車內,將處以新台幣1000元的罰鍰及施以4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此外,自今年9月1日起,也將針對幾項新訂定的法規嚴格加以執行,包括:汽機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將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騎乘機車者則處新臺幣1000元罰鍰)、附載幼童時須安置在安全座椅上,違者處新臺幣500罰鍰,以及汽車行駛於道路時,駕駛人與前座乘客需繫上安全帶,違者處新臺幣1500元罰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