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駁回FORD鉅額賠償案

車廠財力作為賠償數目依據無立論基礎,一場車禍賠2.9億美元太誇張

記者:Alegna 2003-05-24

一場死亡車禍索賠2.9億美金?!美國最高法院週一(5/19)駁回了加州法院一項著名的判決,使得FORD免去了鉅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這個判決是起源於1993年的一場車禍,當時有一個家庭的三名成員在一起SUV的翻車事件中慘死,因而興訟訴請法院判賠車廠的責任。


▲生命或許無價,不過最高法院認為Bronco的這起翻車案造成三人死亡,2.9億美元的賠償實在太超過,這種價碼全世界大概也只有人命值錢的美國消費者說得出口

最高法院法官認為這項判決違憲,諭令加州法院必須考量傷害的賠償是否過當。在上個月一次判例中,最高法院對所謂的懲罰性賠償定下了一種上限標準,雖然最高法院並沒有明確地定下一個計算方程式,不過他們認為賠償金額不能夠以公司的財力來決定。這次的判例對於類似FORD這樣大公司相當重要,因為這些公司的產品經常必須面對消費者的各種訴訟。

這起案件是緣起於1993年一場死亡車禍,當時一對夫婦帶著四位小孩在一輛1978 FORD Bronco貨卡上於州際公路行駛,後來為了閃避另一輛車而翻車,結果造成夫婦兩人和其中一位17歲兒子死亡,其餘三名小孩則倖存。FORD於是被以產品設計不良為由提起告訴。纏訟至1999年時,法官判給受害者家屬620萬美元,後來“降價”到490萬美元,而FORD公司已經在去年支付。然而,原告後來又以FORD「蓄意」造成傷害為由,向這家公司索賠2.9億美元,地方法院仍判決原告勝訴,因而FORD上訴到最高法院。據了解,高達2.9億美元的賠償金額,是美國司法史上個人傷害案件索賠金額最多的一次,這個數字也相當於FORD汽車公司當時公司資產總額的1.2 %!

根據代表FORD的律師說法,把FORD形容成兇手對車廠是不公平的,他認為這只是另一種嘲弄法律的作為而已。而原告律師則認為,在車廠廣告中,是以「FORD Tough」這種字眼來強調,在設計中並以銳利的外型為訴求,就是由於FORD這種錯誤處置才造成三條人命的代價,並使數千人陷於危險。

Bronco是FORD汽車生產的一款貨卡,前後生產了近20年才停產,它的後繼車就是現行全尺碼SUV Excursion,是由貨卡轉型為SUV的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