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YOTA控告大陸吉利汽車侵權
不甘OEM產品被拿來和Vios比?小公司照樣被告上法庭!
記者:Alegna 2003-03-03 | |
吉利汽車只是中國大陸浙江省的一家規模很小的私營汽車公司,但卻在日前遭到世界汽車製造業龍頭之一的日本TOYOTA汽車公司控告侵權,分析家認為TOYOTA之所以連對付小規模的競爭對手也不手軟的原因,是感受到中國汽車市場競爭激烈的緣故。
▲吉利汽車的商標被指與TOYOTA的類似,並以TOYOTA 8A引擎系作宣傳,引起TOYOTA不滿
這起疑似侵權案的起因,是因為TOYOTA認為吉利汽車的商標使用「與TOYOTA類似的設計」,並且宣稱吉利的產品"Merrie"這輛車在宣傳上強調是採用「TOYOTA 8A-FE」的引擎,因而求償1400萬人民幣。
不過吉利汽車則拒絕妥協,因為他們認為這具引擎的來源完全合法。據了解,吉利汽車自1996年就已經向官方登記註冊完成從天津豐田汽車手中購得這具引擎的使用權,而天津豐田汽車則是TOYOTA和天津一汽夏利汽車合資成立的公司,既然來源完全合法,而且已使用多年TOYOTA都無異議,吉利汽車提出兩點疑問:第一,何以TOYOTA會選在此時才對他們提出訴訟?第二,該筆引擎使用權交易額達四億人民幣,但TOYOTA只求償1400萬,不合常理。
不過分析家認為TOYOTA之所以提出指控,主要目的其實是不想自己的產品形象掉入低價位市場中,因為TOYOTA的新車Vios也是採用相同引擎,走的是較高級路線,而吉利卻是主攻低價位市場。之所以甘冒可能被冠上「大企業欺負小公司」的大帽子,TOYOTA也可能看見先前的中國大陸機車市場的前車之鑑(日本機車製造廠本田也曾控告中國大陸抄襲他們的設計),不得已才以此建立其品牌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