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正式公布「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使用指引」,擬於明年起強制要求新領牌汽車,如黏貼隔熱紙,透光率必須在前擋70%以上、前側窗40%以上,計程車後側窗及後擋窗更增加40%以上的規定。這項規範看似對計程車有更嚴苛的規定,然而卻與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相關規定悖離,而未來的計程車業者也不必再暗渡陳倉,可以因為新規定實施獲得解套。
![]() ▲交通部的隔熱紙使用指引主要影響的是未來掛牌新車,也讓有意黏貼隔熱紙的小黃可以安心上路。交通部表示,制定汽車車窗黏貼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管理辦法,可提高國人對於隔熱紙的認識,進而選擇合適的隔熱紙產品。考慮我國屬副熱帶氣候及民眾選購彈性等因素,本次指引建議車輛前擋黏貼可見光透過率70%以上、前側窗40%以上的隔熱紙;計程車後側窗及後(擋)窗黏貼均為40%以上的隔熱紙,以確保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具有足夠行車視線與清晰的視野,以維護駕駛人及行人的安全。相關規定將僅限於明年起掛牌之新車,現行車輛僅以柔性宣導,實質上不受影響。 ![]() ▲一般車輛僅針對B柱之前的前擋和車窗進行規範。![]() ▲計程車隔熱紙除了比照一般車輛,後側窗及後窗還增加了額外的規定。![]() 惡名昭彰的「16條」曾是過去不少開車族的夢魘,在法規不夠週延的前提下,執法單位長久以來慣用不依賴任何科學儀器就直接開出「太吵」、「不夠亮」、「明顯違規」、「講也講不聽,叫都叫不停」的罰單,長久以來一直飽受各界批評,如今交通部在隔熱紙的議題上,終於提出明確的透光率標準作為未來權量依據,總算向前跨出一小步。暫且不談未來如何執法取締的技術問題,按照官方說法,未來不排除強制要求的對象可能會擴大到現行使用中車輛,這也意謂長期以來明知故犯的計程車業者、怠忽職守未加取締的執法單位,以及形同虛設的交通法規,都有機會因為這個規範而全部獲得解套。公務機關何時有如此一次到位的高效率?值得所有用路人為交通部喝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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