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都會區空氣品質,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針對市區重要交通幹道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範圍涵蓋新生南路、松江路、南京東路、仁愛路、信義路、中山南北路、復興南北路,出廠滿5年以上之柴油大客貨車及小貨車,須取得有效期限內之優級自主管理標章;出廠滿2年之施工機具需取得有效期限內之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出廠滿5年之燃油機車需完成定檢。以上路段將透過車牌辨識系統、拍照辨識或攔查等稽查方式確認,違反者將處新臺幣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 在管制車種與標準方面,主要針對三大類對象進行規範:首先為「柴油大客貨車及小貨車」,規定出廠滿5年以上,必須取得有效期限內的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其次為「燃油機車」,針對出廠滿5年以上車輛,須完成當年度排氣定期檢驗合格;最後則是「柴油施工機具」,包含挖土機、推土機、起重機等出廠滿2年以上機具,需具備環境部規定的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不過,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軍用車等特定公務與救援車輛則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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